很多房子是夫妻、父母和子女共有,比如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,这种共有房产想卖,光一个人同意可不行,必须做 “共有人同意” 这步,不然签了合同也没法过户,还可能赔违约金。首先要分清楚是 “共同共有” 还是 “按份共有”:共同共有(比如夫妻婚后买房),需要所有共有人都签字同意卖房,少一个人都不行;按份共有(比如几个人合伙买房,约定了各自占比),虽然占比多的人能主导,但也得书面通知其他共有人,其他共有人有 “优先购买权”,要是他们想买,你得先卖给他们,不能直接卖给外人。比如你和朋友各占 50% 买了套房,你想卖给外人,得先问朋友买不买,朋友说不买,你才能对外卖,不然朋友可以起诉你,让合同无效。另外,要是共有人中有未成年人(比如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),情况更复杂,因为未成年人没法签字,得由法定监护人(比如父母)代为办理,还得提供 “为了未成年人利益” 的证明(比如卖房子是为了给孩子治病、上学),不然房管局不会给过户。所以卖共有房产前,一定要先和所有共有人商量好,签好 “同意卖房声明”,避免后期扯皮。